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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朝宿之舍到商铺——汉代郡国邸与六朝邸店考论

         

摘要

汉代郡国在都城设立的住宿设施"邸"服务郡国官吏。郡县官吏因各种事务到朝廷从事公务,刺史因年末到京师奏事,入住郡邸当是常态。除上计外,临时赴京师公干要下榻郡邸需要在传文书上标注,计吏入住可能有律令规定,无需每次在文书上注明。郡邸不止是官吏进京的住所,亦是官场私下交往的重要舞台。南朝时期邸从王公住所发展成为渔利的商铺,称为邸店或邸舍,是与邸的特殊地位、使用者可利用官方渠道与机构免费运送货物分不开的。这种假公济私的做法蔓延南北,南北朝末年南北竞相开始向邸店课税,加上唐代以后法网渐严,其特权地位受到挑战,邸店逐渐沦为一般商铺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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