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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兴奋剂活动中个人数据保护的研究

         

摘要

cqvip:个人数据不同于传统隐私,是指所有能直接或间接识别到个体的数据。无论是欧洲法下的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抑或是美国法下的财产控制都强调个人对自身数据的支配。反兴奋剂活动有赖个人数据的充分供给和处理,各国数据保护法的相继出台引发了公众对个人数据权利的更多关注,也给反兴奋剂活动带来了深刻挑战。尽管世界反兴奋机构(WADA)也在努力回应并试图完善个人数据保护,但反兴奋剂活动中的个人数据处理依然与数据保护存在矛盾。在数据处理的合法性方面,虽然反兴奋剂组织处理数据形式上经过了数据主体的知情同意,但体育组织和运动员天然的实力差距导致此种知情同意无论是在"充分知情"抑或"自愿同意"方面都饱受质疑。"公共利益说"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同意的缺陷,但因反兴奋剂活动的私法性质,导致其也无法真正成为数据处理的合法性基础。在数据处理的行为相称性方面,反兴奋剂活动不符合行为相称性所要求的必要性原则和目的限定原则。平衡反兴奋剂活动中数据处理和个人数据保护,可引入合法利益豁免,构建平衡测试机制,解决数据处理合法性问题。赋予运动员知情权、被遗忘权、有限的拒绝权、访问权和更正权等数据权利,建立数据安全和数据处理的监督和救济程度,加强对数据主体的保护,以符合数据保护法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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