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天津法学》 >共同犯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共同犯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

         

摘要

我国刑法以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标准,适当考虑其分工的特殊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四种,规定了各自应负的刑事责任。这种分类方法,虽然较好地体现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罪责,便于正确地定罪、量刑,但是仍存在不足之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