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全面营改增后投资性房地产的涉税会计处理探析

全面营改增后投资性房地产的涉税会计处理探析

         

摘要

自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将在我国所有行业全面推行,本次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等剩余尚未营改增的行业全部纳入进去,这将对这些企业的减税起到重要作用;而对于一般的工商企业来说,影响最大的是关于不动产的租赁和出售的计税问题.本文即是在全面营改增的前提下,结合第3号会计准则——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探讨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和出售中增值税的核算问题.先总结出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再结合会计准则,对全面营改增后的的增值税会计核算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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