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明代嘉万间盐课银收支与盐法体制变迁

明代嘉万间盐课银收支与盐法体制变迁

     

摘要

财政是国家的命脉,盐利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以运司的盐课银收支为对象,分析明代盐法在嘉万间从开中法向纲盐法变革中缓慢而深刻的变迁过程。嘉靖、万历间,户部的盐课收入既有正盐银,也有余盐银,这说明“正盐纳粮输边,余盐纳银解部”的说法值得商榷。嘉万间,盐课银是户部银库最大宗收入,但并非明初以来制度规定的收入形态。其出现和拓展,表明盐法体制有着重大调整。这表现在:盐商中的边商向运司领取价银;州县代盐场缴纳灶课银;本来没有制度性盐利收入的皇帝,加入盐课银的分割行列。从国家白银财政收入的角度看,内商因为向户部银库缴纳了大量余盐银,比边商对财政作用更大。这意味着,在开中法没落的情况下,户部将日益重视其和内商的关系,从而为万历末户部强制内商占窝的纲盐法改革埋下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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