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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东盐业生产和盐课折银

         

摘要

明代广东盐业生产与全国其他盐区相比,有不少特点,如盐课折银即在全国发展得最迅速。而且盐课折银又是盐业生产从官营到民营转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研究它,将有助于研究明代广东、乃至全国盐业生产的民营化。下面试加论述。 明代广东一省设有广东盐课提举司和海北盐课提举司(习惯上称广东提举司和海北提举司),前者驻广州府,后者治廉州府。广东提举司辖有归德、东莞、黄田、靖康、香山、海晏、矬峒、双恩、咸水、淡水、石桥、招收、隆井和小江14个盐场,分布于广州、肇庆、惠州和潮州四府,海北提举司辖博茂、茂晖、官寨丹兜、蚕村调楼、武郎、东海、白沙、白石、西盐白皮、博顿兰馨、陈村乐会、三村马袅、临川、大小英感恩和新安15个盐场。总共全省有29个盐场。盐场设有盐课司,盐课司有正、副大使一员、攒典一员,管理灶户产盐和征收盐课。大使源于元代的管勾,洪武二年改管勾为百夫长,后百夫长“坐生事掣革”,于洪武二十五年改设大使。 明初广东盐的制作方法只有用煎一种,到天顺年间,部分盐场已使用日晒法,最先使用日晒法的是潮州、惠州两府,并逐渐向西部推广。晒盐需要灶田(也叫盐田、卤地),煎盐除盐田外,还要草荡等。盐田的所有权在官府,由官府分给灶户(也叫盐户)使用,史载“向年盐丁俱给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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