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战略决策研究》 >论环境保护行政合同在广州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适用

论环境保护行政合同在广州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适用

         

摘要

广州生态文明建设在“十一五”期间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存在刚性治理较突出等急需改进的问题。作为环境治理的新模式,环境保护行政合同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应加强环境保护行政合同的理论研究与制度建设,通过完善第三人监督、明确环境治理机关的行政优益权、限制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单方变更与解除权、完善环境保护行政合同司法审查等具体制度安排推进环境保护行政合同在广州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适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