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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证据的鉴真——以微信为例

     

摘要

微信证据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类活跃于各类诉讼中,但微信证据因为其高度隐蔽性和易篡改的特性在诉讼中往往采纳率很低。本文从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困境谈起,从鉴真规则的法条梳理和鉴真的实践操作两个方面揭示微信证据鉴真存在的问题,提出静态鉴真规则与动态鉴真规则相结合的解决思路以期能够改善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困境,提高其诉讼采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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