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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1919—1926)社会风俗、法律对女性身体的规训——基于“禁止剪发”告示的思考

     

摘要

1921年出台的《严禁妇女再剪发》告示及类似文本显示,民国时期,政治规训只是束缚女性身体的表面力量,背后的社会风俗才是根源。期间,女性通过剪发行为传播的信息和压抑女性追求主动性的话语之间产生较量。在话语较量过程中,民国时期的社会面临着国权借助父权规训身体、法律借助社会风俗压制身体主动性的局面。警厅和学校是两个执行规训的新重要机构,同时学校又是女性施展身体自主性的重要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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