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律师行业发展之制度瓶颈--论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律师行业发展之制度瓶颈--论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

     

摘要

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是按照所有制划分的:国有、集体和私人所有.律师事务所作为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中介专业机构,其现代组织形式多种多样,而<律师法>却只向律师们提供了国有所、合作所和合伙所三种形式.作者通过对国外一些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考察评介,联系我国其他中介专业机构的组织形式,认为立法应该为执业律师提供更多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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