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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燕国官制研究

         

摘要

燕国时期官制分为政事及军官官制两大类男.燕国时期的郡、县制度虽设立较迟,但仍可以清晰地看到这些郡级及县级地区皆为燕王亲自掌控.燕国时期采取发放薪俸的方式来选拔官员,采用玺印一物选用或罢免官吏.燕国时期的军队可分为三类,同时燕国也有独立的军队——禁军.燕国刑罚制度设立得也甚为详细,细究十分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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