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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侦查制度特异性及侦查制度改造

         

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核心包含侦查模式的改革,其主要通过重构检警关系遏制侦查权,最终形成一个呈三角形的控辩双方对等、法官居中裁判的刑事诉讼结构.当前,侦查模式改革的对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规范侦查程序,改变侦查模式行政化且缺乏制约的问题;第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促使诉讼质量和诉讼效率得到明显的提高;第三,建立"检警一体"的刑事侦查模式,加大检方监督力度,打破了警、检两道工序的界限,促使公安机关形成一个公正、科学的强大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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