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文官化'质疑

     

摘要

<公务员法>的颁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也存在着公务员泛化问题.立法上难以克服的"法官文官化"即是其中之一.由于司法与行政的巨大差异,"法官文官化"会加剧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吞噬,摧残司法独立,进而对法治建设不可避免地带来负面影响;鉴于法官和行政工作人员的不同性质,时它们也不能实行同样的公务员考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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