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四川轻化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省级人大预算草案初审权的制度供给与创新路径——基于30部省级预算法规的考察

省级人大预算草案初审权的制度供给与创新路径——基于30部省级预算法规的考察

         

摘要

随着"四个全面"的深入推进,强化人大预算监督制度被赋予了更多的时代内涵。然而,长期以来,人大预算监督制度给人们的印象是监督乏力。造成这一印象的原因很大程度是预算草案大会审批的形式化。不过,就预算草案审查的实际来看,人大预算草案审批过程中人大与政府的权力互动关系主要发生在预算草案初审环节而非会议审批阶段。因此,分析人大预算监督制度不可忽视对人大预算草案初审制度的研究。分析30部省级预算法规可以发现:省级人大预算草案初审权具有较为良好的制度基础,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且人大预算草案初审会议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但在有效行使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制度缺陷,如初审程序不健全、初审报告运用不明确等。总体上来说,人大预算草案初审权在有效行使方面已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为进一步强化人大预算草案初审权,省级人大应充分利用新《预算法》实施而引起省级预算法规修改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创新与完善省级人大预算草案初审权有效行使的制度框架,完善路径主要有建构以程序为中心的省级人大预算草案初审权运行规范、建立健全预算初审中的多方参与制度等。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