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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马克思基于劳动哲学的法律起源论

         

摘要

国内部分学者对马克思法律起源论的质疑和诘难,主要原因在于对西方法学理论的盲目追随,而对马克思哲学方法论和价值立场的理解不足。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劳动是认识社会历史问题的出发点,所以也是认识法律起源问题的理论基点。劳动创造了人,创造了人对法律的需要,创造了协调原始关系的风俗习惯、原始禁忌和行为规范,奠定了法律的社会基础和文化基础。劳动分工特别是脑体力劳动的分工是法律产生的主要社会原因,物质生产资料私有制则是法律制度和文化系统化的直接原因。马克思之前的法律起源理论不能从物质生产劳动出发认识社会问题,不理解客观必然性与主观能动性的辩证关系,所以既不能准确描述法律形成的客观过程、说明法律形成的主客观条件,也不能准确说明法律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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