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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区际判决终局性认定:以“湾区意识说”为进路

     

摘要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为区际司法协助理论体系注入了新的理论思考及研究契机.作为区际判决承认和执行中的重要问题,终局性判决的认定需要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构建下进行分析与完成.相比于其他学界方案而言,“湾区意识说”更能切合并有助于解决这一问题.它强调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为契机和协商平台,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内的合作,并在这一框架下解决终局性问题的认定.面对大湾区构建与终局性判决认定之间的间隙,我们可以通过明确“终局性”判定标准的考量要素、在高层次协调机构下构建司法协助协调体系并加强大湾区学理与实践性的研究和交流活动这三项做法对其予以弥补,从而更快解决粤港澳大湾区的区际终局性判决的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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