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将性别平等纳入村规民约之中——怎样修订村规民约?

将性别平等纳入村规民约之中——怎样修订村规民约?

         

摘要

2009年3月10日至15日,中央党校妇女研究中心《性别平等政策倡导》课题组在河南登封市周山村与村组干部一起推动村规民约的修订,新的村规民约草案在村民代表大会获得通过,在我国产生了第一部具有性别平等意识的村规民约。这种修订将对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调、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公共治理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产生重要的深远的影响。本文拟从修订村规民约的动议、难点、启动、表决、公示等环节,进行归纳、描述与分析,以呈现性别平等与民主管理紧密结合、性别专家与村民合力推动制度建设的动态过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