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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人事争议裁决之比较

             

摘要

仲裁具有民间性、管辖权的非强制性、自愿性、公正性、与审判的脱钩性和执行裁决的强制性等特点。人事争议裁决与仲裁有相同之处,但两者又具有本质的区别:人事争议裁决机构是非民间性的,人事争议裁决实行强制性的管辖权,人事争议裁决单方申请就能受理,人事争议裁决的仲裁员由其仲裁委员会指定,人事争议裁决处理程序与仲裁不同。因而,人事争议裁决不应称为“人事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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