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论德性与善、义务、正当及道德许可的关系

论德性与善、义务、正当及道德许可的关系

     

摘要

善即道德意义上的好,它适用于所有对人有利害关系的事物,如行为、品质、动机、结果等。德性是一种特殊的善,或者说,是善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品质善。义务是对行为的道德要求,正当是判断和评价行为是否履行了义务、是否符合道德要求的标准,它们都是就行为而言的。这一点与德性明显不同,因为德性是就品质而言的。道德许可和道德不许可是指某行为在道德上是否可接受。但是,许可的行为不是与正当的或善的行为同义的,而是在道德价值上比正当的、善的行为低的行为。不是正当的或善的行为不一定就是不正当的或恶的,而不是道德许可的行为一定是不正当的或恶的。因此,道德许可可以说是道德的底线。行为突破了道德许可,就是不许可的,也就是不正当的、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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