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浅议我国监护制度中学校的主体地位

浅议我国监护制度中学校的主体地位

     

摘要

目前,我国未成年学生一旦在校发生伤亡事故,处理时颇为棘手。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时负有监护责任,在法理和事实上均有依据。我国应当通过对民法体系和教育法体系的完善,进上步健全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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