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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医改政策中有关“政府主导”几个需要澄清的误区

         

摘要

"政府主导"是深化医改政策的重要原则。然而,在对该原则的解读和实施中存在着"政府主导即政府包办、即公立医疗机构主导、即高度行政化、即要排斥市场机制"等误区,对此需要加以澄清。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政府主导,但并非政府包办,而应由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筹资责任;我国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必然性以及"政府失灵"的存在,使政府包办一般医疗服务没有必要。"政府主导"也不是公立医疗机构主导,医疗服务体系完全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公立医疗机构主导"不利于公平医疗服务市场的建立。深化医改要加强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主导作用,但绝不是要回归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度行政化"。政府主导不是要排斥市场机制,在医改中发挥政府主导的同时,市场机制同样可以起到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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