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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纠纷解决的非诉讼路径分析

         

摘要

2011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诉讼与非诉讼法等七个法律部门为主干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其中,非诉讼程序法强调对社会纠纷的多元化和差异化解决,可谓保障和谐社会最终实现的天然需求.从立法和实践两个层面客观分析我国非诉讼程序法的现状、缺陷、多样性和高效性的双重维度提出其具体的完善路径,能够更有效助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已经形成”迈向“全面完善”,也有助于满足我国当前对于社会纠纷解决方式多样化的现实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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