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法治视域下社会自治组织的作用与规范管理——以山东省新泰市平安协会为例

法治视域下社会自治组织的作用与规范管理——以山东省新泰市平安协会为例

         

摘要

国家的法治化,不能没有社会的参与。社会自治组织作为公民参与法治建设的平台,有利于克服法律的稳定性、程序性所带来的局限,及时、充分地满足法律主体的权利诉求;同时,社会自治组织体现了“国家和社会”的二元并存与互动,适应了法的社会化趋势,为中国的法治建设顺应法的未来发展方向提供了一个重要组织体。为了促进和保障社会自治组织的发展,国家要依法保障社会自治组织的基本权利与权力,加强对社会自治组织的引导与规范,社会自治组织也要做到自身运行的法治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