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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嘉庆《重修一统志》辨误一则

     

摘要

商务印书馆影印本嘉庆《重修一统志》(民国23年)卷226《陕西统部·文职官》西安府下有云:“县丞十员:咸阳、临潼、三原均驻县城。长安、咸宁、兴平、泾阳、周至、渭南、富平旧均驻县城;乾隆十年,移周至县丞驻祖庵镇,渭南县丞驻下镇,富平县丞驻美原堡;二十六年,移兴平县丞驻店张镇;二十九年,移成宁县丞驻灞桥;四十二年,移泾阳县丞驻冶峪镇,嘉庆七年,移长安县丞驻子午镇,移咸宁县丞驻尹家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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