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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CFC法律制度若干问题浅议——兼评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的相关规定

         

摘要

美国CFC法律制度是在税收大量流失,财政赤字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产生的,其目的是取消消极所得和基地公司所得,剥夺参与避税港活动的外国子公司延期纳税的权力。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对CFC进行了相关规定,但在纳税主体、客体以及适用的空间范围等方面还存在许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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