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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下构成要素相同商业标识的善意共存——钱文公司诉阳光钱柜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评析

         

摘要

因历史原因产生的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权利冲突,当事人不具有主观恶意,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历史因素和使用现状,公平合理地解决冲突,允许善意共存,实现包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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