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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爬取数据行为的刑法评价思路与边界

         

摘要

数据爬取技术不断异化的背景下,数据爬取行为所侵犯的法益种类呈现出多元化、刑事违法性边界模糊化的问题。刑法规制数据爬取的关键,在于达成数据开放、数据共享与数据安全保护之间的平衡,明确行业规则、法律规则之间的关系问题。对此,数据爬取行为的入刑需要从三个层面进行明确:把握恶意爬取数据行为中"恶意"的明确;强化爬取行为的类型化明确;强化爬取数据对象的类型化明确,通过类型化、差异化的方式明确数据爬取行为入刑的判断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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