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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界定的一些认识

             

摘要

1997年修订的《刑法》根据当时社会上已经出现的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增加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近年来,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呈现上升趋势,这一罪名的增加,为司法实践中打击该类犯罪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基本实现了立法者的目的。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活动也有了新的变化,我们有必要对《刑法》中关于该罪的相关规定作进一步的研究,科学地界定黑社会性质犯罪,以便有力地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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