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铁道公安学刊》 >洛克分权学说浅析

洛克分权学说浅析

         

摘要

洛克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论出发,论证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权利的转让,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其实质是立法权和执行权这二权的分离。立法权是最高权力,它不是常设的;执行权只能依法行使,它是常设的。君主在法律没有规定或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有特权,特权的唯一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利用强力为自己谋私利就导致暴政。人民在统治者不再为他们谋利益时有权收回转让出去的权利,甚至可以用强力推翻与他们为敌的政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