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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基于本体论诠释学视角的重构

         

摘要

关于刑法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问题,学界存在从属性说、独立性说以及二重性说的争论,但这些学说几乎都是建立在传统方法论诠释学理念的基础之上,而本体论诠释学的兴起则为重新审视刑法司法解释的性质提供了新的视角。从本体论诠释学的视角看,刑法司法解释实际上就是刑法规范本身在时间中的存在方式,因此,其应当遵循刑法从旧兼从轻的时间效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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