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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

         

摘要

(2010年1月21日农业部令2010年第5号公布,2015年10月30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3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畜冷冻精液、胚胎、卵子等遗传材料(以下简称家畜遗传材料)生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冷冻精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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