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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悖论的责任

     

摘要

随着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强化培养责任,今天的博士研究生们发现,决定他们的学位论文是否合格的主要因素从导师的签字变成了一轮轮的投票。如果某篇得到通过的论文事后被认定为不合格,虽然教育主管部门一直强调导师是第一责任人,但由于导师并不能左右投票的结果,那导师完全可以拒绝对此负责;又由于投票通常是匿名的,在理论上,谁都无从得知究竟是哪几个人投了该论文的合格票,也就不会有任何个人对这一结果以及它事后被否定负责。最终,主管部门仍能对培养单位作出问责,但问责的完成并没有改变谁都不对问责的事由出现了——不合格论文——负责的现状。

著录项

  • 来源
    《公共行政评论》|2021年第2期|封2|共1页
  • 作者

    张乾友;

  • 作者单位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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