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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表见代理

     

摘要

表见代理是民法上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但是在理论上却有着许多争议.笔者认为表见代理本质上是一种无权代理、是一种效力已定的行为;在构成表见代理是否必需具备被代理人过错这一问题上提出了应适用介于"过错责任说"和"无过错责任说"之间的"过错推定责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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