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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因素法的社会主义社会解构

     

摘要

认识与实践从方法论上首先要进行黑格尔的"历史回溯"达到还原历史,然后是抽掉历史形成哲学意义上的一般性理论即伯恩施坦的"科学还原",最后才是马克思的"实践还原"和"终极还原"即将理论运用于现实实践.社会主义的认识与实践也应如此.为了保持社会主义理论、实践和历史的连贯与统一,基于社会主义因素的分析将社会主义划为:理论抽象下的理想社会主义即经典社会主义、高度计划的传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社会主义以及非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并发展了的社会主义因素.而社会主义因素是贯穿整个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红线".从社会主义因素而不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原则来区分作为目的性和工具性社会主义比抽象地讨论什么是社会主义更具理论和现实意义.这不仅摆脱了传统认识的束缚、丰富了社会主义的内涵、明确了社会主义发展目标同时为探索社会主义的实现途径拓展了理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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