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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所有权与个人土地使用权的对抗与融合

             

摘要

@@ 由于历史及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原因,我国宪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著录项

  • 来源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2003年第6期|33-35|共3页
  • 作者

    刘琪;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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