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民法典》中居住权设立方式的困境与完善

《民法典》中居住权设立方式的困境与完善

     

摘要

居住权纠纷涉及婚姻、继承、物权的交叉领域,当前立法对于居住权的设立仅局限于意定方式且规定较为模糊,导致居住权的司法适用陷入困境。完善居住权的设立方式,一方面,以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约定不明时应进行类推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生效,但未办理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另一方面,增设法定居住权,使居住权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扶弱”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