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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学儿童的法律救济

         

摘要

@@ [案例简介]rn案例一:2001年3月10日,地处大山深处的湖北省宜昌县雾渡河镇法庭在雾渡河镇初级中学大操场设置简易法庭,公开审理了雾渡河镇政府状告18名不送孩子上学的学生家长一案.法庭经庭审调查,当场作出判决:家长3日内送孩子到校上学.

著录项

  • 来源
    《党政干部学刊》 |2004年第3期|43|共1页
  • 作者

    王旭宽;

  • 作者单位

    吉安市行政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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