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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以政务诚信建设为视角

     

摘要

我国《立法法》规定了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具体规定了行政立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方式及程序,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行政立法需加强公众参与:一方面,行政立法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另一方面,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具有法律依据。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有利于政务诚信建设,但在实践中公众参与行政立法仍然面临困境。因此,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参与主体的地位和素质,完善参与途径,实现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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