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论我国民事自助行为的制度化

论我国民事自助行为的制度化

         

摘要

民事自助行为是民事主体在情势紧迫时进行自我保护,并在事后及时请求公力救济的权利救济方式。我国法律对此未予规定,导致社会生活中民事主体实施民事自助行为缺乏引导、法院的审判行为缺少规范。作为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权利救济方式,民事自助行为应当被纳入我国民事立法,明确民事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公力保障及法律后果,以引导和规范民事主体实施民事自助行为,保障个人有权利以适当方式实现权利救济,发挥民事自助行为特有的功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