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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辩方违法取证的责任追究——以“放宽下限制”为改革进路

         

摘要

我国刑事立法对辩方违法取证的设置过于严苛,导致实践中辩方取得的证据轻易被否定其证据资格,并且辩方还有被滥诉"伪证罪"的法律风险。如此立法造成我国辩方取证积极性衰微,影响诉讼的客观公正。当前,我国应以"放宽下限制"作为刑事诉讼中辩方违法取证责任追究的改革进路,总体上对辩方取证大力放宽、适度限制。同时还应探索建立更为完善的申请调取证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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