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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主体与主观方面疑难问题研析

     

摘要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中并不排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身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成员,但对这种情况应具体分析,不能一律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理.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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