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2C微商经营者沉默欺诈的认定与规制

C2C微商经营者沉默欺诈的认定与规制

         

摘要

C2C微商经营者频繁侵权且消费者维权较难,究其根源,乃因微商经营者为商机之需而在微信朋友圈这一特殊载体上人为营造了"熟人社会"或"半熟人社会",并惮于"熟人"或"半熟人"间的道德与舆论约束而采取沉默方式进行较为隐蔽的欺诈性经营.在经营者沉默欺诈的认定上,应借鉴大陆法系国家晚近理论发展成果,对经营者沉默欺诈作适度扩张.同时,应及时构建第三方交易平台,以确立经营者身份并使消费者获得相关信息,且对经营者实行匿名评价制度,以遏止C2C模式下的经营者沉默欺诈.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