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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规制

行为规制的相关文献在1998年到2022年内共计8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贸易经济、财政、金融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85篇、会议论文2篇、专利文献25883篇;相关期刊75种,包括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陕西行政学院学报等; 相关会议2种,包括第五届中国药师大会、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第18届学术年会等;行为规制的相关文献由98位作者贡献,包括李德成、林波、范硕等。

行为规制—发文量

期刊论文>

论文:85 占比:0.33%

会议论文>

论文:2 占比:0.01%

专利文献>

论文:25883 占比:99.66%

总计:25970篇

行为规制—发文趋势图

行为规制

-研究学者

  • 李德成
  • 林波
  • 范硕
  • 高海峰
  • 黄宇健
  • 丁娟
  • 付晨玉
  • 俞祖成
  • 倪泰1
  • 刘海邦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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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程威
    • 摘要: 平台经济的迭代发展加速了金融资源的场景化流动,个人金融信息成为助推金融产品与服务升级的重要生产要素,针对依附于个人禀赋的金融信息争夺变得愈发激烈。在这一过程中,信息主体的有限理性令传统上个人信息保护的知情控制模式逐渐失灵,而金融业态创新的形势也要求维护信息安全的个人同意规范进行调整。从个体赋权向行为规制转变是改善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困局的良善之策,通过引入“弱小圆点”分析框架,从法律、社群规范、市场、架构四个维度对信息处理者处理个人金融信息的行为进行引导与规制,有利于缓解当前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困局,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进行场景化适用的应有之义。
    • 马国建; 丁娟; 吕有清
    • 摘要: 构建地方政府、工商资本与农户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可以分析不同行为策略演化的稳定条件及影响因素,明晰规制工商资本过度逐利行为的机理,规制工商资本下乡中过度逐利等行为。研究发现:地方政府的扶持资金与分配比例、对工商资本违规的处罚额,农户积极参与下工商资本违规经营的额外收益、调节系数,均存在临界值,大于或小于临界值均会改变工商资本行为方向;政府监管时发现工商资本违规的概率及农户的长短期收益并不改变工商资本行为演化方向;可以生成系统演化为理想状态的条件。规制工商资本过度逐利等违规行为可采取保持较高的工商资本违规处罚额、设置合理的扶持资金及分配比例等规制措施。
    • 徐月眉
    • 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国家战略层面的发展,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承担着环境治理的重要职责和艰巨任务,双方之间存在的利益、政策和权力博弈制约着环境治理的成效,因此,亟须探究中央与地方政府治理行为的规制路径,推进政府环境治理能力与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
    • 俞祖成
    • 摘要: 在因募捐活动所引发的诸多争议以及针对《慈善法》所设立的慈善公募资格行政许可制度引发的诸多讨论中,关于国外募捐政策的研究日趋活跃。然而,目前我国学界涉及日本募捐政策的研究存在不少偏误。鉴于此,分阶段地考察日本募捐政策长达150余年的演变历程后发现,其规制逻辑清晰地呈现为从“基于资格准入许可的全面规制”走向“放任自由”(规制空白),继而从“资格和行为的双重规制”转向“依法对募捐行为进行有限规制”,最终走向“政府有限规制和民间行业自律并行”的格局。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日本经验的启示在于,我国应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渐进性地适时调整过于严厉的慈善募捐资格规制政策,一方面,应通过新的立法完善对各类主体的募捐行为的规范,另一方面,应通过《慈善法》的修订将针对慈善募捐的规制重心转移至公开募捐活动上,进而界定慈善募捐的构成要件。不过,时至当下,不管从宏观层面抑或微观层面,我们仍难以判断何时才能最终形成驱动我国募捐政策发生根本性变迁的所需因素。
    • 王青斌; 王由海
    • 摘要: 在行政审批改革的浪潮中,行政备案逐渐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新型规制工具。作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制工具,行政备案彰显了从传统规制到新型规制、高权行政到合作治理、事前控制到事后监管的范式转型。行政备案具有信息规制和行为规制的工具属性,借助回应性规制设计,能够形成信息收集、信息流动、监管执法、信用规制等政府工具间的联动,有效督促相对人自愿遵从备案要求。对行政备案的规制评估表明,行政备案面临异化为行政许可、无序扩张、实施成本趋高与信息规制失灵的风险。优化行政备案的效果,应单独制定行政备案事项清单,通过优化行政备案的实施程序降低其规制成本,还需要从强化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与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升行政备案的规制效能。
    • 蔡明丹; 李文军
    • 摘要: 网民是互联网舆情传播的核心主体,网民行为则是影响互联网舆情传播趋向的关键因素。有效规制互联网舆情传播中网民的非理性行为,是保障互联网空间健康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互联网舆情传播具有开放性、偏态性、裂变性、集群性、难控性等主要特征,互联网舆情传播中网民非理性行为表征为心理共鸣引发网民非理性行为趋同、话题热议引发网民非理性网络集群、盲从围观引发网民非理性情感宣泄、认识局限引发网民非理性话语表达。针对互联网舆情传播中网民非理性行为问题,应从话语重构、价值引领、制度嵌入与技术赋能等四个方面进行规制,引导网民理性参与互联网舆情传播。
    • 巫慧
    • 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施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日趋完善。读者个人信息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框架下虽得以保障,但仍存盲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虽将读者信息分为个人信息、借阅信息、其他可能涉及隐私的信息三类,然而并未对其内涵作出具体阐释。通过对读者个人信息进行类型化区分,明晰不同类型读者个人信息的基本内涵,在此基础上明确界定读者身份信息、借阅信息、隐私信息的法律属性,进而实现法律保护上的区别对待,对健全并完善读者个人信息保护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 马以勒
    • 摘要: 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保护创新成果,但在实践中,有权利人滥用知识产权致使他人正当权益遭受损害.在现有法律体系中,涉及知识产权滥用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民法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另一方面是《反垄断法》的“限制排除竞争”.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对于知识产权本身的滥用;第二类是利用知识产权控制市场从而攫取不正当利益;第三类是滥用知识产权的程序性权利损害他人正当权益.本文通过梳理各类滥用行为的规制路径,为知识产权滥用权利行为的规制提供参考.
    • 占仕强
    • 摘要: 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研究众多,但大都没有突破现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列规制路径之范围.随着大数据时代到来,网络直播带货乱象频发,互联网直播平台"避风港"规则已不合时宜,应赋予其相应审查直播商家以及直播人员之义务.现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制下之民事责任过于原则化,无法适应网络直播带货各种形式之演变.应充分利用高效率解决方式之行政方式,克服目前行政手段单一化不足,构建先行赔付制度,以保护消费者利益.此外,还应从经济法责任角度,对网络直播带货不正当竞争行为施加信用惩戒.
    • 卢春雨
    • 摘要: 通过对借贷进行分类研究,可以从它不同的放贷主体和行为性质上进行分析,只有非法放贷的业务或者是从事非法放贷的主体在放贷时才会以刑事的手段对其进行惩罚.高利贷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对于社会金融有较大的危害性,它会致使经济社会发展处于非健康状态,只有动用刑事惩罚才能够控制局面,因此这也正是的将高利贷是否应该由刑法来入罪以及如何规制摆在了研究人员的面前,也是本次要研究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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