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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开发房地产项目不能解释成合伙取得物权——以司法案例为视角

         

摘要

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挂靠者不能基于挂靠取得开发项目的物权,同时法院也不能把挂靠解释成合伙,而赋予挂靠者物权.如果把挂靠解释成合伙关系,忽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质问题,把房地产项目的物权赋予挂靠者,不但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通过民事诉讼把法律禁止的行为合法化,支持了物权的非法取得.物权必须合法取得,不能基于挂靠取得物权,更不能滥用法律,把挂靠解释成合伙而取得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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