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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融检察的社会功能重构

     

摘要

金融问题涉及政治、经济、社会、人类行为等多个领域,如果仅仅从法律层面出发,并不能使滋生犯罪的诸多时代元素与作为犯罪治理手段的刑事检察很好地相互适应。在金融检察过程中,没有对滋生金融犯罪的社会全要素进行深入研究和认真审视,终究会与金融犯罪治理产生适应性背离。反思现行金融检察社会功能的缺陷,强化社会功能实现,应着重优化金融检察在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制规则、塑造文化等方面功能。

著录项

  • 来源
    《现代法治研究》|2017年第4期|P.36-44|共9页
  • 作者

    吴美满; 庄明源;

  • 作者单位

    武汉大学;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处;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武汉大学;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处;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检察院;
  • 关键词

    金融检察; 社会功能; 功能主义;

  • 入库时间 2024-01-27 05: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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