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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民生主义与国民政府的直接税改革

         

摘要

孙中山以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为推行民生主义的两大路径,直接税制度在其中居于重要地位。地价税、所得税及遗产税不仅承担着防止贫富差距的重任,还承担着积累国家资本的使命。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扬直接税合乎孙中山民生主义原则,以此争取法律及社会合法性支持,主要目的是为抗战财政扩展税源。纳税商民则认为在苛杂未除情况下增加负担,有害于经济发展,并不符合民生主义。政府和纳税人对民生主义税收主张的理解差异及征纳冲突说明,直接税可作为节制资本的政策手段,但在战争财政的过度压力下,新增之财政收入并未转化为民生主义所定义的“国家资本”,难以通过支出效应使纳税商民感受到直接税的“良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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