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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督办政务处与各方关系述论

         

摘要

督办政务处是清末新政开始后朝廷为推行新政而设立的领导机构。其创设出自钦命,在体制内地位崇高,虽一度与军机处相垺,但因人事关系等原因,终究无法与军机处相提并论。在新政推行中,督办政务处与京内外各方联系较多。京内方面,新政复行后京内新设各部一般都经由政务处办理,裁并各机构或更动原有制度亦由政务处经手,对于办理某些新政事宜,政务处需与京内各方协作完成,同时,它还充当京内各方与其他机构之间的仲裁者。京外方面,疆臣将本省应办新政事宜上奏后,一般奉旨批交政务处议复。因某项事宜亟须办理时,政务处亦向疆臣直接咨询。除军机处外,政务处作为"新政统汇"与京内外各方之间未曾发生权限纠纷,虽与各方平行却又超然其上,成为新政中特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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