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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腐败”的行为本质、产生根源及治理途径

     

摘要

如何预防和惩治“微腐败”是新时代廉政反腐工作重点。“微腐败”在本质上是微权力主体官僚主义思想的行为表现,在现实中体现为对微权力的滥用,具有轻微型、隐蔽性、日常性、普遍性、基层性、顽固性和生长性等基本特征。社会生产力和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充分是“微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落后的封建主义思想和外来资本主义思想的侵蚀是其产生的思想根源,“微权力”运行的失规、失范是其产生的政治根源,文化的缺失和教育的缺乏是其产生的文化根源。“微腐败”作为一种复杂的官场综合症,需要综合性治理方案。加强思想和职业教育,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推进社会和文化建设,祛除“微腐败”滋生的社会和文化土壤是关键治理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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