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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农业革命的第三次浪潮及其展望

             

摘要

我国农业自建国以来发生了三次革命。第一次发生在建国前后,其特征是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将其还给农民,实现了历史上第一次农民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农民即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经营者,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劳动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初步改善了农民的贫困生活。这次革命一直延续到合作化结束。但是,一九五八年,我们搞了全国范围的人民公社化,使土地的经营权离开了农民,他们无法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平均主义的分配方法也使他们缺乏劳动积极性。所以,直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尽管我国有4/5的人口种地,却无法满足全国对农产品的需要,中国农民仍然在解决温饱问题。第二次农业革命始于一九七九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其内容是在全国农村实行包干到户和包厂到户责任制,到一九八二年底,全国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生产队已占生产队总数的92.3%。由于土地的经营权重新还给农民,再次激发了农民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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