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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情况说明”的刑事证据资格研究

             

摘要

"办案情况说明"是刑事司法实践中十分常见且普遍使用的一种证据材料,但目前的法律文件和司法解释始终没予完全承认。立法上的长期缺位和理论界的重视不足,造成了部分学者对其误解和实务人员将其滥用的双重后果。一份形式合法、内容真实的"办案情况说明"足以符合证据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的"三性"要求,应当认定具备证据资格,在案件审理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办案情况说明"的运用上,应当恪守谦抑性原则,防止侦查机关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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